欲辦理「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」之公告,除有補助法令依據外,另應參考下方補助公告範例,將補助之項目、申請期間、資格條件、審查方式、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、全案預算金額概估等項目公開於機關(單位)補助公告專區,機關如未確實辦理補助公告,可能因違反利衝法第14條規定,進而導致公職人員之關係人遭受裁罰,罰鍰金額如下:
交易或補助金額
罰鍰金額
未達新臺幣十萬元
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
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
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
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
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
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
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該交易金額以下罰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