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府委託以下經內政部指定之檢查機構,辦理本縣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之竣工檢查及安全檢查,並代為核發使用許可證。
(一) 中華民國昇降設備安全檢查協會。
(二) 台灣立體停車機械產業協會。
(三) 臺灣停車設備暨昇降設備安全協會。
(四) 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。
(五) 台灣昇降設備檢查促進安全協會。
(六) 中華民國建築物昇降暨機械停車設備協會。
(七) 臺灣省機械技師公會。
(八) 高雄市機械安全協會。
(九)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。
(十) 中華起重升降機具協會(僅昇降設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