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報人發現申報資料錯誤時,得自行下載上傳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申報資料;然申報人成為被查核對象後之更正上傳,將不採為審查資料。 權責單位:政風處 科別:預防科 連絡人:邱任翔 連絡方式:082-318823#65213 更新日期:2011-03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