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存款總額達新台幣100萬元,係指公職人員本人倘有多個存款帳戶,每個存款帳戶內之存款餘額雖各別未達新台幣100萬元,然此數個存款帳戶內之存款餘額累加計算,如總額大於或等於新台幣100萬元時,所有存款帳戶內之金額均應申報;故並非指各別之存款帳戶,分別達到新台幣100萬元,始應申報之意。 權責單位:政風處 科別:預防科 連絡人:邱任翔 連絡方式:082-318823#65213 更新日期:2011-03-31